专属客服
全国服务电话:400-810-9688

文档下载

搜索
您当前位置:隆化采招网 > 文档下载 > 隆化县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HB2024103030010007.pdf

隆化县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HB2024103030010007.pdf

下载文件(310.38KB)
隆化 2024-11-21 310.38KB 业主:隆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关联招标:隆化县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HB2024103030010007
内容简介

-1-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书由隆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与河北盛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24年11月20日签署。采购人通过2024年11月4日的成交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以施工费249578156元为隆化县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所做的响应,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相应文件;(3)报价清单表;(4)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二、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理解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四、采购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五、双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有义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52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要求,与受益村组协商安排受益方代表对工程进行监督。53乙方全权负责协调工程所在乡镇、村、组的干群关系,协调占地、青苗补偿等工程相关事宜,负责用水、用电及交通、运输等问题,所有费用自行承担。54乙方负责施工期间安全问题,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5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2-56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规划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施工。5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与施工组织设计所列人员不符或特种作业人员没有上岗证,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将上述人员驱逐出场地。58本项目合同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如到期不能按时完工或因工程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由此影响项目验收、使用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59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三日起,如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30天仍未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解除前乙方的全部投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六、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签订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八、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并按照监理指令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申请财政资金情况支付工程款。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并验收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退付。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工程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3-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人:隆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承包人:河北盛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隆化县隆化镇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通站街电话:0314-7063355电话:0314-7088939日期:2024年11月20日日期:2024年11月20日4

更多详情查看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