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调查和监测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乙方(中标人):承德瑞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12月25日关于2024年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调查和监测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2024年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调查和监测项目,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边界专项调查:在2023年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全部边界调查工作;科研监测:完成十四五期间第四年的连续监测任务,包括动物监测和植物监测。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全面完成后,提交正式勘界成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服务期限顺延。3、服务地点: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1280000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第四条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1、验收由甲方组织,自行验收;22、验收标准:执行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专项调查:工作结束后,成果资料接受河北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项目验收按GB/T18316要求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区专项调查专家论证会,对自然保护区专项调查报告进行论证,形成专家意见。通过专家论证后,形成正式调查报告。科研监测:按照实际监测结果,提交科研监测报告。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费用。(2)负责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等。(3)协助乙方作业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进行力所能及的协调。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自己负责实施合同期间其工作人员的食宿、通讯、差旅、交通、水电、资料收集以及车辆、机械设备的搬迁等一切费用。(2)保证选派本单位工作认真负责、技术全面的内、外业作业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项目作业,以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服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不能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乙方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3)若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拖期,其损失均由乙方自负。(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服务费至乙方指定账户:1、乙方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签订合同,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服务费的30%付给乙方。32、乙方递交了约定的全部预期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70%给乙方。乙方开票信息:企业名称:承德瑞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税号:91130825MA09P4GB43地址: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景怡写字楼1802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账号:*500000649行号:105142600011电话:*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履约期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响应性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权属争议阻工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工期顺延)。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如发生侵权事件,甲方有权索赔。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4属于甲方的技术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赔偿损失。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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